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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落闸伤人谁之过?

小区落闸伤人谁之过?

订阅 2019-10-26

尹律师毕业于汕头大学法学专业,天津大学MBA工商管理硕士,国家注册物流师,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现任广东省劳动专业委员会委员,百瑞刑辨委副主任,山西商会秘书长。擅长刑事辨护、行政诉讼、土地山林权纠纷,拆迁纠纷、商业犯罪防范,污染环境辩护,毒品辩护,知识产权类犯罪辩护,商业秘密诉讼等
      近日,一男子骑电动车强入停车场,入口被栏杆砸伤的视频在网络点击量过万,网友们纷纷讨论停车场和男子的责任,下面尹岩律师为大家分析各方法律责任


视频中的小区专门设供非机动车和行人使用的通行门电动车主本应自觉遵守小区进出的规定从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的门外出,但是却改为从机动车进出的大门通过,且不顾大门处的正在降下的过程中,驾驶瓶车尾随汽车加速强行通过,加之操作不当,以致被栏杆砸伤动车主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完全能够预见不从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行门出入,而从机动车进出大门会显著增加受伤风险,仍不顾大门处的栏杆正在降下时驾驶电瓶车加速强行通过以致摔倒受伤,未尽到基本的必要安全注意义务,其受伤产生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

       即便车杆可以通过工干预停止下降,依据一般的生活经验也需要门卫有时间作出反应。电动车车主自身忽视安全注意义务,其受伤产生的损失应当自行承担,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管理服务没有过错,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另一方面如果电动车主可以举证证明通行门出入口的电动闸门栏杆故障将电动车主打伤的情况下或供非机动车和行人通过的通行门通行不畅,管理方未尽管理义务的情况下,则小区管理者需要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另外如果门闸栏杆关闭速度过快,关闭冲击力过大不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标准足以造成人员伤亡的情况下,门闸的制造商也需要对此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律师同时提醒电动车驾驶员需要按道行驶,不急冲抢行,佩戴安全帽。作为物业管理方需要采购符合国家标准的出入门闸并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定期检修安全情况,同时需要调整天门闸栏杆合理的关闭时间及关闭速度,以防此类事故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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